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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作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广泛开展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 围绕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一是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全文刊播总体预案简本,同时配发预案框架图。马鞍山日报配发评论员文章。二是深入介绍制定总体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三是及时报道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在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即在市电视台、电台新闻播出,马鞍山日报刊发)
  2. 开展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我市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马鞍山日报、电台、电视台陆续刊登或播发20件专项预案简本(见附件2)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由市政府新闻办、马鞍山日报社、市广电局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在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一个月内陆续播发或刊登)
  3. 进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县、区和各部门、单位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由市政府应急办协调市民政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局、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交通局、卫生局、外办等有关部门提供稿件,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安排宣传)
  (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 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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