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开展专项行动。市、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市、县政府的责任,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从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件和“欣弗”药品不良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
(二)要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和信访渠道,认真核查每件投诉举报。要发挥联合打假协查机制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成效。
(三)这次专项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查。经委、卫生、工商、物价、广电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的同时,积极抵制虚假广告发布,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虚假广告。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六)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装备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6年9月开始,2007年7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至10月中旬)。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当涂县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精神和国办发〔2006〕51号、皖政办〔2006〕62号及本通知要求,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行动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行动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动工作方案,市物价局牵头制订整治违反物价管理的药品、医疗器械虚假物价的行动工作方案。当涂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行动工作方案,要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