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改进税收征管审计,采取专项审计调查方式,反映和揭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机制上提出进一步细化税收征管工作的审计建议。
二、审计范围
按照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和市政府、市人大财经工委的要求,结合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审计项目安排,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安排的部门和项目是:
(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市地税局2006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调查;
(三)市人大重点审查的2006年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具体是:市民政局(结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市人事局(结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市广电局、市环保局。
(四)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0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五)对3年未审计过的1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具体是: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妇联、市科协、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规划局、市建管处、市房开办、市书画院。
此外,从2006年统一组织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审计中,选择一部分内容进行归纳、分析和提炼,充实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市财政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对各部门(单位)办理预算批复情况、预算调整变化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支出预算、超收收入追加支出预算批复情况。
2.市本级预算收支、结余情况,重点检查预备费的动用和偿债准备金的安排情况,以及收支过程中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
3.财政支出结构情况,分析和评价本级财政支出结构是否体现结构优化和公共财政改革发展的方向、要求,在保工资、保稳定的基础上,是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投入。
4.市级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和结算情况,检查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是否规范、合理。
5.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改革推进、完善情况及其效果。
6.根据专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延伸调查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其效果。
7.2006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市地税局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根据情况适当延伸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