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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2006年度全市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2006年度全市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办[2006]96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4年4月12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全市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的通知》(办〔2004〕27号)后,全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较好启动了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管理工作,最近,市档案局就近两年全市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两年来,各相关单位积极收集整理本单位形成的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注意移交进市档案馆保存。到今年11月底,市档案馆共接收34个单位重大活动声像资料1404件,其中纸质照片338件、电子照片1047张、光盘磁带19件。这些声像资料极大的丰富了馆藏,为我市举办建市五十周年图片展览和出版对外宣传图册提供了有力支持。
  从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工作的成效来看,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对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推进力度大都比较到位。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近年来形成的重大活动声像资料不断增加,相关部门均确定承办科室,由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市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马钢总公司办公室档案处在搞好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管理归档的同时,注意向市档案馆提供备份资料。市检察院为加强声像资料的收集管理,今年4月27日专门制发了《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形成了收集管理声像资料的良好工作机制。目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文明办、市直工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地税局、市报社、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地志协等16个单位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效果明显。此外,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体育局、市外办、市消防支队、市开发区、安工大、金星集团和三区一县等18个单位对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管理移交工作不断加强,在维护重大活动声像资料的完整和安全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办〔2004〕27号文件贯彻执行不力,没有制定重大活动声像资料集中收集管理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确,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对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不完善,资料移交不够主动及时,有缺失现象。三是个别单位领导对重大活动声像资料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不够支持,具体工作部门和有关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四是档案部门推动征集工作的办法不多,由于缺乏经费保障,难以购置先进摄像和采集刻录设备,不能直接拍摄采集刻录一些重要活动声像,同时,市、县档案馆安全管护条件较差,急待更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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