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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肉类食品奶制品豆制品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开展奶制品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二○○六年四月)

  奶制品是关系国民身体素质和群众健康的重要日常消费品。政府对奶制品的质量安全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加大了奶制品的整治力度,采取了一系列保障奶制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4号),强化了对液态奶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从总体上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的奶制品安全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奶制品的安全仍存在不少隐患,一些生产、经营企业行为不规范,奶业市场无序竞争日趋激烈,源奶及奶制品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产品营养标识不清、产品标签不符合要求,产品功效宣传夸大等,严重损害了合法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影响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奶制品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奶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奶制品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奶制品行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有效实施长效监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努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奶制品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奶制品行为,使全省奶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奶制品的企业得到及时查处,奶制品质量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奶制品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原料奶质量安全管理。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进奶牛规模养殖基地或养殖小区建设,发展无公害奶牛生产基地,促进传统饲养向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转变。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奶牛养殖场(户)的管理,奶牛饲养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饲养。奶牛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应实行机械化挤奶,并配备直冷式奶罐或带有制冷系统的贮奶罐。牛舍、牛体和挤奶用具要清洁卫生,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卫生标准。强化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饲养卫生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两病”(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监测与净化制度等。加强饲料和兽药的管理,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违禁药物和添加剂。挤奶程序规范,操作符合要求,有防止乳腺炎奶混入原料奶中的严密保障措施。对养殖场(户)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坚决予以处罚。按照国家《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奶牛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动物免疫标识,接受动物防疫机构对奶牛进行规定疫病的检查、监测、防治和有关监管工作。有关部门要严格生鲜牛奶购销管理。鲜奶收奶站(点)和牛奶加工企业需凭《奶牛场(户)“两病”监测合格证》收购鲜奶,禁止收购无证场(户)的鲜奶。禁止在生鲜牛奶中掺水、掺假(碱、盐、糖、糊精、米汤等)。收奶站(点)应配置相应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测制度,对收购生鲜牛奶进行卫生和质量检验,符合卫生和质量标准方可收购,未经检验人员检验的生鲜牛奶不得收购和出售。收奶站(点)应符合贮运生鲜牛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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