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0.以工代赈项目:拟争取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000万元,省配套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伊川县人民政府
21.争取国务院扶贫办、省政府搬迁移民资金3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检法司场所建设,构建平安洛阳。重点做好市县公检法司场所项目、中心法庭项目、乡镇司法所项目等4类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全市拟争取国家资金2060万元,其中国家1822万元,省238万元。
1.公安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强制戒毒所、看守所、特殊病犯监区、栾川县拘留所迁建工程的中央及省政法补助资金、禁毒专项补助经费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资金71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476万元、省补助资金238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县人民政府(栾川县拘留所迁建工程)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中级法院审判厅,新安县仓头法庭、五头法庭,汝阳县内埠法庭、上店法庭,宜阳县北城法庭、莲庄法庭,洛宁县大原法庭,偃师市顾县法庭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院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乡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检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西工区检察院、偃师市检察院、嵩县检察院县区侦技楼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检察院
第二责任单位:西工区、偃师市、嵩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司法局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全市50个乡镇司法所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市戒毒康复中心项目。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306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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