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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1.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7年全市计划发展户用沼气20万座,确保争取国债资金安排我市6个县(偃师、宜阳、汝阳、洛宁、孟津、新安)1.2万座,国债资金960万元。申请省财政与基建专项安排8000座,省补助资金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宜阳、汝阳、洛宁、孟津、新安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安全饮水项目:2007年全市确保解决饮水安全20万人,力争解决25万人。拟申请资金51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500万元,省补助资金1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天然林保护工程:做好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新安、孟津、伊川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资金1800万元,其中国家1440万元,省360万元。用于封山育林7万亩,7个县的675万亩天然林管护。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新安、孟津、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退耕还林工程:拟争取国家资金1375万元。项目涉及我市所有县(市)。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5.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要做好全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8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洛宁县人民政府

  6.乡级兽医站建设项目:做好5个县37个乡的动物防疫设施项目的上报工作,拟争取国债262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嵩县、孟津、宜阳、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粮食产业化工程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区试站项目:抓紧做好市区及伊川、偃师项目的前期工作,拟争取国债项目资金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市、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8.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加快做好金水河、丁惠、龙佛、印沟4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总投资5052万元,拟争取国债资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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