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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统一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加资产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规范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由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要加强部门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政府部门资产收益情况、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着力解决资金分配不规范、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要积极向国家做好政策、项目、资金汇报争取工作,及时了解信息,搞好衔接汇报,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支持。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要全力做好第二届中部博览会的筹备工作。

  由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要强化政府对教育的保障责任。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大投入,确保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到位,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投资办学。

  由市财政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要着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由市教育局、发改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20元提高到26元,初中由30元提高到39元。更新农村中小学课桌凳,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办学容量。

  由市财政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5.要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公开制度。取消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降低普通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认真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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