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发展乡级沼气物业服务连锁店(站)80家,总数达到140家以上,基本上实现乡乡都有服务门店。
3.新发展各类村级沼气技术服务组织500家,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实现沼气建设重点村,村村都有服务点。
4.新发展沼气专业施工队300家,总数达到500家以上,确保全市新建户用沼气专业队施工比例达到70%以上。
5.完成沼气技术人员培训1500人,其中500人获得国家沼气工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保证每个施工队和沼气建设重点村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
四、工作重点
1.区域性沼气物业服务公司建设重点:从全市现有的41家各类沼气物业服务公司中选择30家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发展建设快的公司进行规范完善,进一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其成为区域性沼气物业服务的龙头企业,要求每家公司服务的沼气池达到5000座以上。
2.乡级沼气物业服务连锁店(站)建设重点:以区域性沼气物业服务公司为依托,在沼气服务组织空白乡镇全部建立乡级连锁店(站)。鼓励支持成立独立法人的乡级沼气物业服务组织。
3.村级沼气技术服务组织建设重点:在全市选择500个沼气建设相对集中的重点村,进行服务网点建设。
4.专业施工队建设重点:以30家区域性沼气物业公司为重点组建施工队,每家不少于10个。同时,在沼气建设重点区域发展专业施工队150个,以保证新建户用沼气70%以上由专业施工队承担。
5.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师资100人,确保每县(市)都有8-10名师资力量;培训沼气物业公司法人及业务主管100人;培训沼气技术人员1300人,其中专业施工队500人,重点村800人。
五、建设标准
1.区域性沼气物业服务公司(中心),达到“十有标准”。即有工商部门登记、有固定办公地点、有连锁经营门店、有村级服务网点、有专门服务热线、有专业施工队伍、有业务熟练技工、有完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合同。区域性沼气物业服务公司必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仓贮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每家公司要在城乡设置5个以上乡级连锁经营门店和20家村级服务网点;要有固定的服务电话;所属专业施工队10个以上;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有6台以上沼肥出料车、30套以上建池模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每家公司签订农户服务合同不低于5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