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的援助率达到100%,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超过90%。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区政府
10、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确保依法直选的社区80%以上的选民依法参加社区居委会的直接选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三)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方面
11、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个人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12、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着力提升企业信用,深入开展“诚信兴业、文明经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等活动, 建立“马鞍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3、继续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继解放路之后,再创建2条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4、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市场体系建设。整治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打击走私贩私,维护公平竞争和企业合法权益,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烟草专卖局、马鞍山海关
15、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建立有效投诉处理机制。全市“窗口”行业创建活动覆盖率100%,行业风气满意度超过85%。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方面
16、重视理论宣传和调研,每年有社科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17、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市民知晓率超过80%,“三管好”知晓率超过75%。继续开展全市精神文明“双十佳”评选表彰及“公民道德日”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与国家安全教育,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积极为未成年人服务,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开放,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利用重要纪念日或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