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关系;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财务、档案、信访、保密、党务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规划综合科(体制改革科、市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措施;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进行监测、预测,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
研究指导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体制改革;参与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社会事业科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衔接平衡全市教育、人口、计生、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指导性计划;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安排社会事业各类专项资金;负责社会事业项目的报批工作。
(四)基础产业科(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交通、能源、通信、农林水产、水利气象、城乡统筹等基础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基础产业的中长期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发展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行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的核准、备案、申报工作。
(五)财金商贸科(第三产业办公室)
研究提出加快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调控市场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重点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措施;指导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等重要市场的规划和项目建设;负责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论证、申报及资金的管理;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资政策,编制企业债券、股票发行等相关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联合征集工作;负责行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和报批工作;负责第三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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