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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铜陵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之一,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到2010年,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市本级稳定在5.0%以上,县(区)级稳定在2.5%以上,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科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设立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和科技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调整政府科技投入结构。政府投入要从一般技术开发逐步转向具有重要牵动作用的重大专项或工程,应重点支持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等,优先解决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等问题。要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追踪问效机制,建立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财政支出。
  加强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互动,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并加大落实力度。
  ---税收政策。在激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创业风险投资、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捐赠等方面,按照国家已有的政策,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
  ---金融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和外汇服务。
  ---政府采购政策。建立市级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和财政性资金采购本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建立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购买国外产品审核制度等。
  ---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政策。加强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限制盲目、重复引进,设立专项资金,对企业或产学研合作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重点扶持。
  ---人才政策。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积极引进省内外优秀人才,改革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完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等。
  (六)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进步与创新负总责,将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经济和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贯穿到各项政策措施中。完善对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把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科学素养、科技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自身规律的能力。
  改善科技宏观管理,发挥市科技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合力推进的新机制。在规划实施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责,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编制相应的科技发展实施方案,并在年度的计划和工作中加以落实,加强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与本纲要配套的政策措施;科技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并在对规划纲要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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