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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铜陵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加快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综合素质
  1.落实招募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重点加强卫生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预防保健专业的引进。乡镇卫生院要每年引进1-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培训制度,按计划、分步骤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轮训。
  3.将继续医学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考核等相结合,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卫生学历教育,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确保有3-6个月的进修学习时间。
  4.落实“城市卫生人员晋升副高级技术职务之前须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的规定,加强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支农工作。
  (四)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1.健全分级管理,以县、区政府为主的卫生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责任,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调控的职权,对乡镇卫生院全部上划到县(区)管理。积极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鼓励县、乡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增强乡村卫生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
  2.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在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合理界定乡镇卫生院功能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的数量和规模,分流富余人员,压缩多余床位。坚持以人为本,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要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和分配机制。扩大乡镇卫生院自主权,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任务、技术能力和工作绩效挂勾。全面推行院长竞聘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和监督,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
  (五)强化农村医药卫生监管,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1.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监管。强化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管理职能,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人员、技术应用等方面准入制度;建立并完善农村卫生人员考核制度,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开展农村医疗市场治理,取缔无证行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等危害农民健康的行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和监督,重点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医疗收费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农民医疗安全。
  2.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药品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网络,统一药品供应渠道,逐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试行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渠道和药品质量的检查,开展对制售假劣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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