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农机富民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
(铜政办〔2006〕3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农机富民工程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农机富民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带有方向性和指导性,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若干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企业、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户的积极性,共同推进《纲要》的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铜陵市农机富民工程实施纲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机富民工程的通知》(皖政办〔2005〕44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机富民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皖农机〔2006〕28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农机化发展,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目标,以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为核心,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到2010年,使全市大中型与小型机械的比例达到1:10。
(二)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全市社会化服务机械作业量占农机作业总量的30%以上,农机大户达100户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达10个以上。
(三)全面提高全市农机化生产水平。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5万千瓦,农用运输机械增加到2200台,大中型拖拉机增加到200台,联合收割机增加到260台,水稻育栽机械发展到50台套,小型拖拉机、水田耕整机、多功能微耕机发展到2800台,棉花制钵、打穴、棉杆收获机械发展到50台套,粮食烘干机械10台套。全市机耕率达90%以上,机收率达90%以上,机脱率达90%以上,机排灌达100%,水稻机械化育栽达25%以上,农副产品机械化初加工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