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全市全民创业促进个私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十七)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体系。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主体兴办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税务代理、财务代理、商标代理、法律咨询、信息服务、质量认证、人才服务、投资策划、技术服务、项目论证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全市各级登记部门予以优先办照。
  (十八)以创业促进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壮大,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招聘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积极鼓励和引导个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三、全力支持招商引资
  (十九)简化外地企业迁移我市的登记手续。鼓励外地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代理机构;具备法人条件办理公司登记,不具备法人条件可办理营业性登记或分支机构登记。凡外地迁移我市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需要重新验资,如果迁移涉及注册资本增加的,只办理增资变更登记。外埠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将总部迁至我市的,可按变更登记办理。
  (二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或自然人参与我市企业改制。凡合并、收购我市企业的,被合并、收购的企业其名称属老字号或者名称字号需保留的,可予以登记保留。被兼并、购买企业的相关许可证或专项审批资格,在有效期内允许新企业继续使用。
  (二十一)鼓励外商参与我市企业的兼并重组。外资可以采取股权收购、资产并购等方式收购或参股我市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接收外商参股或被外商收购的,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条件的,经审批机关批准,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十二)主动为招商引资提供服务。对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和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三资企业,从咨询、名称预先核准及注册登记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加强和改善监督管理
  (二十三)实施属地监管。为方便个体私营企业办事,将市局和各分局、县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日常管理职能下放到所在地基层工商所。全市个体工商户每年验照到辖区所在地工商所就近办理。
  (二十四)建立完善信用档案。依托“经济户口”,建立个体、私营企业信用分类档案,对个体私营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等情况进行记录,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定期公示企业信用信息。继续在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诚信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认定工作。
  (二十五)建立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对个体、私营等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将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企业是守信企业,对守信企业重点扶持。B级企业是警示企业,对警示企业实行警示制度。C级企业是失信企业,对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D级企业是严重失信企业,对严重失信企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