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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6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2006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的通知》(惠府办〔2000〕95号)精神,制订2006年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东江流域水源林的建设步伐,提高流域内森林覆盖率,提高水源林功能等级,建立稳定有效的生态体系,达到保护东江水资源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一)生态效益优先原则。
  (二)改造与提高林分质量相结合原则。
  (三)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原则。
  (四)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原则。
  (五)注重实效,确保成效原则。
  三、主要任务
  2006年度计划完成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2.1万亩,其中营造水源林1.5万亩,改造疏林0.6万亩(详见附件)。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2006年度完成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任务总投资540万元,其中营造水源林450万元,补植套种疏林90万元。资金安排:市财政投资166万元,有关县、区配套374万元(详见附件)。
  各有关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市级投资由主办单位按各县、区完成任务和落实配套资金情况拨付。
  五、主要技术措施
  (一)树种选择。
  水源林的造林树种应选择根系发达,蓄水固土能力强、并能改良土壤的阔叶树,如荷木、樟树、黎蒴、枫树、阴香、红锥、台湾相思等阔叶树种,同时实行混交造林,以最大限度发挥水源林的生态保护效能。
  (二)造林要求。
  1.整地。整地采用穴垦方式,穴洞规格为长50cm×宽50cm×高40cm,每个穴洞要求施放进口复合肥150克(或有机复合肥250克)作为基肥,以促进生长,加快郁闭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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