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通市区至大通镇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6〕11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通市区至大通镇公交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开通市区至大通镇公交车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方便市民出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
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4号令)及《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现就开通市区至大通镇公交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有序推进,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和原则,选择市区开通大通线路上的中巴车进行整合淘汰,并以此为契机,整合现有公交资源,优化公交经营模式,提升公交车辆档次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管理高效、畅通有序的公交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委托具有车辆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现运行在市区至大通线路上的中巴车进行价值估价。
(二)按照车辆评估价,由市公交总公司统一收购。
(三)新购豪华公交车辆,投入该线路公交营运。
(四)开通线路暂定为9路,起止站点为杨村至大通镇政府。
(五)市物价部门根据保本微利原则核定票价,实行分段计价。
(六)市建委负责办理中巴车过户手续。
三、实施步骤
总体安排分四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如下:
(一)第一阶段(2006年9月至10月)调查研究和制定方案
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拟定《关于开通市区至大通镇公交车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