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入户工作实行技术工作专家负责制,市农委各产业办要加强专家组力量,落实责任,切实指导好本条线科技入户工作。
2、加大扶持力度
继续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进行扶持,市农委科技兴农、产业化等各项资金将向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倾斜,以市农委“四新”推广项目的形式落实扶持资金。对现有的优惠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围绕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示范户的具体情况,选择科技含量高的物化技术(如优良品种、优质农资等)用于补贴,促进示范户带头采用优质、高产、高效、节约的新品种、新技术。对选拨入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人员将根据工作业绩、指导户数、入户天数进行工作补贴(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制定)。对取得突出工作实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等方面继续给予优先考虑。
各区县农委要主动支持科技入户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制定和落实本区县科技入户工作保障措施;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要向科技入户工程倾斜;要积极扶持科技示范户(场),努力夯实科技入户的工作基础。
3、加强技术支撑
市农委组建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技术指导员队伍,实行专家包区负责制、技术指导员包户负责制。专家组由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拥有丰富科技推广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推广等方面的农业专家组成;选拔的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能专心投入到科技入户工程中。市级专家组要结合生产实际,定期对技术指导员组织培训,提高技术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保证每月下乡一次从事科技入户工作。技术指导员要为结对指导的科技示范户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个性化分户指导方案,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方法进行指导,保证每周下乡入户指导不少于2天,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
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服务。利用现有的网络、电视、电话等信息手段,结合基层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等加强对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印发工作简报、技术资料,组织科技培训,现场观摩等手段,调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监督考核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对入选的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场)在网上进行公示,进行社会监督,对绩效不明显的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场)及时调整。二是设立监督电话。市、区农业部门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并公布监督电话,便于农民反映问题。三是定期监督检查。由市农委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定期抽查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和有成效。四是发放科技示范户手册。由科技示范户将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培训等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记录和评价,将科技示范户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市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要围绕《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和《
农业科技入户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修改完善《科技入户专家组工作制度》、《技术指导员管理制度》、《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科技入户工程考核办法》等,提高科技入户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指导到位、考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