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科普知识,增加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具有时代特点的儿童文化产品生产,减少不良文化特别是网络、儿袋书、暴力玩具等不良文化对儿童的影响。
--保证儿童享有符合其年龄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护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儿童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帮助困境儿童
--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把儿童福利机构建成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康复于一体的救助保护场所。
--及时做好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教育工作。
4.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建立儿童科技、文化、校外教育等活动阵地,其中市建立一处能满足千名以上儿童同时活动的阵地,市(县)建立3处以上能满足百名儿童同时活动的阵地,所有乡镇建立1处以上。
(二)具体措施
1.在全社会树立“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儿童发展。
2.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教育,改善无锡生态环境。大幅度增加城区绿地面积,积极治理水质、大气、工业、噪音等环境污染,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3.建立市级儿童活动中心。完善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将儿童校外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建设规划。
4.各级各类学校在管理和使用好学生课外场所的基础上,向社区青少年开放。各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师资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儿童活动场所的社会效益。
5.加强儿童生存、保护、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力度,提高理论和科研服务儿童的能力。
6.鼓励创作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优秀儿童图书、影视、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7.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创建活动,丰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时代内涵,完善标准,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社区和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8.加强广告、文学作品、网络信息和网络游戏的监管工作,建立媒体网络监测系统,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9.完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无锡市收养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弃婴权益保障和福利服务区域中心,为弃婴提供收养、寄养、送养等综合性福利服务,完善孤儿与弃婴供养、教育、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开展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与教育。
五、儿童与文化
加强儿童文化教育,提高儿童文化素养。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儿童少年文化艺术素养
--每三年举办一届“无锡市少儿艺术节”,每年举办一届百灵文艺汇演。
--市、市(县)文化馆内设儿童文化活动室,开展少儿艺术培训活动。
2.加强少儿文化设施建设
--市、市(县)、区建成有独立建制或独立挂牌的少儿图书馆,市级少儿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市(县)少儿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乡镇文化站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
--所有的镇要建成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农村儿童文化园。
3.为儿童少年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产品
--办好教育电视台,市、市(县)电台、电视台设置儿童少年专栏或专题节目。
--至2010年,全市创作5件以上优秀儿童少年文艺作品。
--力争2010年内打造两个以上“无锡造”动漫形象。
(二)具体措施
1.组织少儿文艺创作。将少儿文化艺术创作演出纳入“群星奖”、“五星工程奖”评比范围。
2.2010年,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实现校校有红领巾小事业,每年定期开展区域性红领巾小事业交流活动。
3.加强少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少儿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扶持;继续建设农村儿童文化园并充分发挥辐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开资金渠道,积极扶持公益性少儿文艺事业单位,加快城乡少儿文化事业发展。
4.为营造少年儿童快乐生活氛围,至2010年,少先队工作完成阶段性课题研究并形成物化成果。
5.提高艺术类课程的教学质量。各级各类学校艺术类课程开课饱满,重视民族传统艺术教育,把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6.加强儿童精神产品的生产。
7.提高新闻媒体中少儿专栏质量。少儿专栏要配合素质教育,提供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少儿节目。
创新项目
(一)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网络和运行机制。
(二)探索建立流入流出地儿童社会服务模式。
(三)建立青少年维权岗。
(四)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采集登记。
重要实施项目
(一)建立儿童大病统筹制度。
(二)建立儿童急救中心。
(三)2010年内打造两个以上“无锡造”动漫形象。
(四)所有市(县)、区建成1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实现“五有”标准:有活动设施、教学设备、娱乐场所、师资力量、数字化条件。
(五)加强对儿童的爱国主义教育,向儿童免费开放市级教育基地。
(六)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项目。
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