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和无锡市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锡政发〔2006〕49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
无锡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和《
无锡市“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前言
2001年,无锡市按照全国、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制定颁布了《无锡市“十五”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五”妇女规划)。它是我市一部关于妇女发展的专门规划。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步入了规范化、整体化、法制化的轨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落实“十五”妇女规划的五年里,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妇女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十五”妇女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基本完成,一些重点指标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妇女参政议政比例逐步提高,市人大女代表、市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比上届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市级领导班子及9个市(县)、区领导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妇女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日渐提高。在校女大学生和女研究生数量大幅度增加。妇女就业机会增多,劳动权益保护不断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环境得到改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标志着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已连续3年稳定在历史最低水平。维权机制日趋健全,妇女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各级司法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我市的妇女事业在“十五”期间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妇女群体的社会分层日益复杂,妇女生存、发展和权益保障的需求呈现多样性,历史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的陈规陋习尚未完全消除,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全面提高妇女的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及实现无锡妇女的进步与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006年至2010年是无锡市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阶段,也是实现无锡市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促进无锡市妇女事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无锡市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
无锡市“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
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无锡市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增强妇女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中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在高级决策层的比例和决策水平。提高妇女的文化、科学、心理和健康素质,进一步增强妇女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保障妇女享有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到2010年,无锡妇女发展水平在全省领先,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妇女发展的平均水平。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继续扩大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
(一)主要目标
1.逐步提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性的比例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候选人不低于40%,正式代表、委员的比例逐年提高。
2.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市、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各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市、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有一半以上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工、青、妇等群团机关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女干部。
--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必须有1名女性。
--各级党政和工作部门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数量逐年增加。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职干部的比例不低于10%,乡镇、街道不低于5%。市党政机关中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步增加。
--女职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在现有基础上要多选配一些女性。职工代表中女性比例与本单位男性比例相当。
--100%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中有1名女委员;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
--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0%。
3.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结构
--提高女干部进入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艺术、法律等领域决策和管理层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