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和管理
  我省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工作采取“省级招标确认供应商资格、省辖市招标采购课桌凳、供应商实物配送、县级验收统筹安置”的方式实施。
  省教育厅负责对农村中小学课桌凳供应商资格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面向全国,选择信誉好、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优秀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未通过省统一招标确认的企业不得进入。省辖市财政部门负责市级专户资金管理并按工作进度拨款。省辖市教育部门负责课桌凳的具体招标采购工作,各地要在省招标确认的供应商范围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集中采购,严格把关,确保课桌凳质量,并把按时交货作为主要条件写入条款。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课桌凳的验收以及组织协调各供应商配送安装课桌凳。为确保课桌凳质量,各省辖市可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更新配置课桌凳实行全省统一规格和标准,全部采用钢木材料制作的双人套课桌凳,课桌凳尺寸规格执行GB/T 3976一2002国家标准,具体规格、样式和型号由省教育厅另文通知。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筹措管理。课桌凳配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新课桌凳安装后,县级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逐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有关验收拨款手续,由省辖市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供应商。专项资金结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各地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更新配置课桌凳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各级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各市县要对工作进度进行监测,逐级上报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通过简报形式,通报全省的实施情况,推广建设中的经验和措施。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更新配置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是我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切实把更新配置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建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集中更新改造工作领导机构。省级成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成的厅际协调小组,负责全省组织实施、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课桌凳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