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安监管人字[2007]6号)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安全培训机构: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6)25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培训事项要求如下:
一、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是当前培训的重点工作。春节临近,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总局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培训,确保不走过场。
二、各地组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要由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进行。各级安全监管局要责成有关培训机构制定 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培训,选派有实际经验的专家、优秀教师授课。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宣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培训教学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
三、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做好考核发证工作。经培训机构培训后,要组织好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证书,未经培训或培训学时不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有关企业、培训机构和发证机构都要建立健全培训原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