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2007〕231号)
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教育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认真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在2005年和2006年两年连续实现扩招100万人目标的基础上, 2007年决定再扩大招生50万人,使年招生数达到800万人,基本实现《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这是一个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对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使职业教育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中2007年下达给我省的中职招生任务是60万人,较上年55.5万人增加4.5万人,增长8.1%。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管理,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执行《
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的有关规定,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调整力度,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分别确定本地区2007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要对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把技工学校和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纳入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划。各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招生机构,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招生机构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行政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集中录取,多次补录。允许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招生、跨省招生、春秋两季招生。要加快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电子注册制度。
二、明确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目标。省教育厅决定在参照各地2007年初中毕业生数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招生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省教育厅还将与各省辖市教育局签订责任目标;各省辖市要将省下达的招生任务列入年度责任目标,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形成省、市、县、校各负其责的责任目标管理体制。各地要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列入各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三、扩大宣传,努力营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宣传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义;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宣传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做出贡献的典型;宣传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要使社会、学生、家长及时、充分了解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办法,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我厅已将今年5月14日至20日定为“职业教育宣传周”,届时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海报、招生简章、专家论坛、优秀毕业生报告会、招生宣传车、招生专线等各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集中宣传职业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将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