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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7]2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为了加快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进度,2007年经省政府同意,已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列入《2007年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作为年度考核市州政府一项内容。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把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重要内容,并按照《2007年吉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把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法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登记工作的认知程度,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扩大社会影响,使登记单位能了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重要作用,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规范地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三、各地要加强对登记工作的监督和引导,做好应登记单位调查摸底工作,并召开一次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会议,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贯彻好、落实好。

  四、根据登记工作的安排,今年9月份前要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化学品登记工作,且登记率达到75%以上。

  附件:2007年吉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方案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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