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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7〕8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体育局制定的《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有着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自2002年全市体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体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连续获得国家体育总局优秀组织奖;竞技体育实力增强,十六届省运会金牌、奖牌和总分列全省第二,奥运会、亚运会参赛成绩优异;体育竞赛日趋活跃,成功承办了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等国内外重大比赛;体育设施加快建设,体育中心全面建成,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奠基启动;体育产业长足发展,体育彩票销售总量稳居全省第一;体育科教水平稳步提高,挂牌成立了省体科所苏州分所;体育对外交流更加广泛,与美、日、韩等国建立了体育合作交流关系。

  我市体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距离建设体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7号)要求,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提高人民健康素质这一根本任务,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我市体育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体育强市,为“两个率先”、构建“和谐苏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面达到体育强市的各项指标,5个县级市建成体育强市,90%以上的镇建成体育强镇。具体目标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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