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连续集中的情况通报
(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5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以来,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截止4月9日,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1起,死亡13人。其中:吉林市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白山市、延边州分别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3人。通化市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长春市、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连续集中,社会影响恶劣。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特点
(一)事故发生连续集中。今年以来所发生的11起死亡事故,突出集中在3月份、 4月初。其中,3月5日至4月5日一个月的时间里,共发生死亡事故9起,死亡10人。特别是4月4日、5日两天,连续发生4起死亡事故,死亡5人。
(二)地下矿山事故上升。11起死亡事故中,露天矿山占3起,地下矿山占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地下矿山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62%和60%。
(三)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从事故种类看,顶板冒落事故4起,死亡5人;物体打击事故4起,死亡4人;高处坠落事故2起,死亡2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尤其是吉林市鑫源矿业有限公司,3月5日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4月5日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教训极为深刻。
(四)救援导致次生事故。4月4日,汪清新华矿业公司发生顶板冒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但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由于组织指挥不当,安全措施不到位,再次发生顶板冒落时导致1名救援人员死亡。
二、原因教训
(一)安全观念淡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事故发生原因及近期省局对各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看,部分企业严重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突出表现在,面上强调安全多,抓具体整改落实少。加之,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低,企业职工缺少必备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组织不规范,安全管理不严格。当前,多数非煤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企业凭“经验”、想当然组织生产,规程标准不落实,安全管理跟不上,安全漏洞隐患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