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2007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和配套经费,确保实现“村村有体育场地设施”、50%以上的乡镇建成体育健身活动中心的目标任务。

  要认真做好已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建设规模档次,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健身服务。

  三、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统筹规划、周密组织,把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到县(市、区)、落实到镇村。体育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与供销、农业、文化、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形成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四、努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作用,宣传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义和作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关心、自觉支持、积极参与农村体育场地建设。组织对农村体育场地建设典型进行深度报道,采取典型引路,指导面上工作,促进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顺利开展,努力在全省上下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体育部门全力推进、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合力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多元筹集建设资金。全面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多渠道筹集农村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切实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引导的作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和社会资助。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审计制度,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除农民自愿捐钱、捐物、助工外,决不允许乱摊派、乱集资,增加农民负担。

  六、有效创新推进机制。坚持典型创新,滚动发展,鼓励基层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造,走出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推进之路。对建设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力求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基层特点。把“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与村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把农村体育场地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把体育场地建成集体育、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场所,真正实行“一场多用”、“一室多用”。在规划选址时要考虑场地建成后的使用和管理,既要便于农民群众使用,又要有利于安全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