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体群[2007]18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去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全面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农村全民健身体系建设,缩小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差距,为农民健身办实事。全省除灌云县未建外,共有63个县(市、区)的7295个行政村建设三类以上公共体育健身场地(1片水泥篮球场、2张乒乓球台),超过过去8年全省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总量,也超过了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31个省(区、市)试点建设的总数,其中22个县(市、区)实现了“村村有体育场地设施”的目标,部分县(市、区)行政村体育场地建设达到了省体育局制定的一、二类建设标准。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的“农村文化体育工程”以及省政府2007年50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活动开展为重点,推进“万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健身服务,现将《2007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性。“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性,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以加快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体育的统筹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7号)和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苏体办[2007] 4号)精神,千方百计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列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文明村镇评比考核范畴,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财政专项经费,努力解决推进工作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