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要关心基层干部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为基层创造较好的办公和执法环境。
二、王显政副局长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意见
王显政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吉林省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两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行业。一是危化行业的安全。吉林省的化工企业比较多,有吉化这样的大企业,而且从发展趋势上看,吉林的化工企业发展很快。二是煤矿安全。吉林省目前还没有比较好的大型煤矿企业,而且由于东北特殊的季节性变化,矿区地下断裂层的有毒有害气体极易挥发出来,造成危害。
王显政副局长就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抓法制建设。要抓好国家已经出台的《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目标、主要措施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定要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有充分的执法依据。
二是抓体制建设。体制建设吉林是不错的,所有县区都有安全监管机构,21个县组建了执法队伍。安全监管体制上最大问题是执法队伍的建设,要下力量抓好。要积极争取,抓紧创造条件建立执法队伍,特别是经济总量较大的县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市,要尽快把执法队伍组建起来。这样才能强化强制执行的环节,加大过程监督的力度,使重大隐患的整改得到落实。
三是抓机制建设。核心问题就是政府和企业两个责任制落实的问题。在政府层面上,我感觉是非常重视的。现在关键是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过程中,要认真研究,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入手。必须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程和措施,去保障企业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实。
四是在抓好法制、体制、机制的同时,还要抓自身能力的建设。要强化监管的手段。总局提出要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包括法规、科技、信息、培训、宣传教育、救援等6大支撑体系。做为省这个层面,同样需要这些支撑,没有这些支撑,工作就不好开展。已经建立的支撑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大力发展和规范中介机构,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供检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不能光靠检查,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些重要的基础工作,比如严格准入、推广新技术,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严把准入关口,解决新建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增强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