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对全市生态公益林中的新造林和幼林实行封山育林,确保造林成效。
二、时间要求
(一)城市森林公园、东江生态休闲公园、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造林项目要抓紧时间实施,尽快完成种植任务。修建登山道、门楼、观景台和配套工程等基建项目要求在11月底完成。
(二)“九线”绿化、沿海防护林、村庄风景林、公路绿化和乡村道路绿化要求6月底前完成造林;东江两岸景观林争取在7月底前完成造林;滨海红树林要求在8月30日前完成种植;7-8月份在全市开展抚育施肥行动。
(三)石场复绿要求在8月底完成。
三、责任分工
在市建设绿色生态惠州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07年度任务分级负责实施(详见附件)。
四、投资概算
根据上述任务,2007年度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总投资为14875.8万元,市级财政投资4001.8万元(其中2007年度安排3067万元、2006年度结转934.8万元),县级投资10874万元。
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村庄风景林、“九线”外其它通道绿化、沿海防护林建设等项目种苗补助629万元;
(二)亚公顶森林公园建设资金485.8万元(其中2007年度安排312万元,2006年度结转173.8万元);
(三)东江生态休闲公园建设继续完成2006年度任务,投资660万元;
(四)东江景观林带建设640万元,由2007年度东江生态休闲公园预算中支付;
(五)“九线”山地绿化1184万元;
(六)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303万元(其中2007年度安排202万元,2006年度结转101万元);
(七)滨海红树林建设100万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积极推进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制,把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加强督促,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把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保证资金到位与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各项工作同步。各县(区)要广泛发动群众以义务投工、投劳、认捐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的投入。
(三)广泛宣传。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氛围,共同创建文明、进步的绿色生态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