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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全面了解掌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队伍建设和发展情况,进一步整合高校智力资源,充分发挥其智力优势,更好地为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专家库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熟悉并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优良,作风扎实。
  4、高等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学科分类与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进入专家库人员,其学科范围为以下21个一级学科。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三、组织实施与管理
  1、组织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建设和管理,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和数据更新工作,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学校人事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内容准确、规范。
  2、信息采集。各高校可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网址:zlzc.hadoe.gov.cn),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册(附件一)、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分学科统计表(附件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三),按照要求,逐项登记,认真核实,及时汇总上报。
  3、更新周期。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和专家有关情况的发展变化,每年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数据信息,及时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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