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府〔2007〕74号)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苏州市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积极贯彻《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苏府〔2002〕104号),落实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在我市发行、使用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IC卡(以下简称高龄卡)的方式实现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高龄卡的办理对象:常住户籍在苏州市区(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年满70周岁的老人;在苏州市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已申领苏州市《高龄证》,年满70周岁的外地、外籍老人。
第三条 办理高龄卡需携带下列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张两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三)外地、外籍老人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申领的苏州市《高龄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 办理高龄卡需填写《苏州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卡申领表》并提供办卡所需材料。
第五条 持高龄卡可免费乘坐苏州市区所有线路的公交车。
高龄卡为实名卡,一人一卡、专人专用,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用,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即由各公交企业收回并上交发卡部门,并参照《苏州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作相应处理。
70岁以上老人在使用高龄卡的过程中,须遵守《
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的相关规定。醉酒者、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不得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