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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述职述廉);

  6.机关内部其他重要事项。

  四、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

  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讲求实效、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
  (二)通过信息发布会、咨询会、说明会、答复会等会议公开;
  (三)通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脑查询或互联网公开;
  (四)通过政务办理手册、办事指南、“阳光人事”问答、挂牌服务或桌牌明示公开;
  (五)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实现网上办理行政审批和办公业务事项;
  (六)设置公开栏、公示板、墙报公开;
  (七)实行窗口办公制度公开;
  (八)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九)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厅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建立以下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一)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永贤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和驻厅纪检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具体分工负责。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厅本级和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指导市、县人事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全省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具体规定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1.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优秀:积极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厅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考评中位次靠前。社会评价和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良好: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了较好成效,群众比较满意,在全厅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考评中位次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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