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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5〕32号)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回顾总结近年来人事政务公开的实践,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行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推行政务公开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江苏建设的具体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就是要强化政务公开责任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促进全厅工作人员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有利于推进政府人事部门改进管理方式,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对人事公共权力的监督。要通过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全厅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中纪委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领域,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健全监督制度,将人事人才的管理职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全都向社会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深入推进“阳光人事”、“和谐人事”建设,促进人事人才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公正便民为根本要求,切实提高全厅机关人事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全面真实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可信。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公开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和重点内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政务公开载体,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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