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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小卖部、食堂及学校周边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及周边药品安全依职能进行监管;依法组织开展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规划建设局:执行国家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做好学校建筑质量的鉴定工作,对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学校建筑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对学校周边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交通局:执行国家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协同教育、交警部门加强对师生接送车辆的管理,规范师生用车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客运企业的营运客车被租用为校车的违规经营行为;定期向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交通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行国家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依法查处或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图书报刊店、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歌舞厅、游艺室等场所,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城管办:加强校园周边管理,整治学校周边各种违规经营摊点,联合有关部门取缔各种流动商贩,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道路通畅;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工商局:执行国家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种非法经营的商店、摊点、饮食店、网吧、游艺室、图书报刊厅、电子音像出版点、歌舞厅等商业经营场所,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学校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采取防灾减灾措施;指导学校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气象局:检查、指导学校做好防御雷电、台风、暴雨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督促学校完善防雷设施;协同学校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国家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学生生活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制售劣质学生用品的厂商;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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