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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二、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3.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确保到2010年末全省总人口不突破9600万,到2020年前后,实现人口不过亿即回落的奋斗目标,促进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转变,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4.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双轨制生育政策,在城市化进程中,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搞好城乡生育政策衔接。民政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晚婚晚育工作。

  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凡是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交纳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坚持并完善常年有奖举报制度,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和媒体曝光。

  实行人口预警制度。加强人口计划调控和管理,层层下达年度人口控制指导计划。强化农村、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阵地、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依法推行合同管理、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

  5.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各级政府要制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出生缺陷信息监测、统计和分析机制,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

  完善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人口计生和卫生等部门及技术服务机构,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推行政府买单为群众免费婚检,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把0-3岁婴幼儿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基层网络健全的优势,构建公益性服务与产业化运营结合、培养孩子与培训指导家长并重的教育模式。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各级党政负责、部门配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和效果评估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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