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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公安消防局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公安消防局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安监局、公安消防局制订的《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目前,我市“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约有30多万家,在“三小”场所内住人、疏散通道堵塞、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等火灾隐患突出,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近5年来我市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中,发生在“三小”场所的火灾所占比例为87%,教训十分深刻,整治“三小”场所刻不容缓。今年1至2月份,我省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也大幅度上升,共发生7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死亡71人,其中有6起发生在“三小”场所,有5起发生在珠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三小”场所火灾形势严峻,已成为影响我省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今年初省政府、省公安厅在汕头市召开的“一畅两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及我市共8个珠三角城市作为“三小”场所整治的重点对象,要求这8个城市要在今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三小”场所、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市政府同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一并开展“三合一”建筑的安全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的任务,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我市发生,决定从2007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三小”场所、既有建筑为重点的“一畅两会”(社会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督促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消除“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既有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惠州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汝求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达文,副市长李选民、副市长杨灿培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巫汉强、林平,市安监局局长罗佛昌,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市消防局局长杨锦财及市消防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巫汉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佛昌、蔡榕阳、杨锦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安监局、消防局、经贸局、工商局、城管办、房管局、规划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小企业局等单位抽调,脱产办公,主要职能是协调、指导、收集、汇总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城管、房管、规划建设、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每个阶段进行跟踪督导。各县(区)长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各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参照市的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办公地点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并于2007年4月25日前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上报市“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287013,传真:228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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