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把握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我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反对商业贿赂宣传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廉洁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内控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免疫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治理,积极引导。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非公有制企业成分多样、情况复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能生搬硬套,应结合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方法,力求实效。
三是重在预防,促进发展。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防范商业贿赂行为。
三、广泛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媒体,同时利用企业内部的宣传栏、厂报、广播、局域网等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渠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结合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反对商业贿赂宣传教育。要将党和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传达到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当中,使他们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分清正常商业交往与商业贿赂的界限,摒弃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树立谋求企业长远发展的经营理念,依照国家法律从事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及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明显增强,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
去年,我省按照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已部署了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今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狠抓落实。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为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