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治贿发〔2007〕5号)
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地级以上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广东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的意见
去年,我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各种类型企业中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组织下,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非公有制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仍比较薄弱。今年,我省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紧紧依靠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同时充分利用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渠道,多管齐下,进一步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自律机制建设,增强企业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免疫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长远发展。
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滋生蔓延,严重损害了国家、人民群众及其他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一些行业"潜规则"已经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跨国商业贿赂行为更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造成恶劣影响。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利于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利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中成功推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引导企业实现经营管理公开透明和公正规范、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越来越多非公有制企业的认同和支持。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厂务公开,提高企业自身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免疫力。"这对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具有机构健全、组织面广、保障有力的特点,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把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相结合,能够充分利用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现有的工作渠道,更好地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要求,有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