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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二)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并依据规定行业、产业用地定额标准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实行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制度。(市国土局、发改委)

  (三)强化用地的相关规划管理

  1.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市国土局、发改委、规划局)

  2.将人口分布、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结合起来,按照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适度开发、禁止开发的要求,合理确定农用地、城镇用地、产业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等不同用地规模和布局。(市国土局、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

  (四)积极开展大规模土地整理

  1.加快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三集中”步伐。(市经贸委、规划局、农林局)

  2.积极开展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市国土局、农林局)

  (五)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运用价格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市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

  三、创建节水型城市,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一)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和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按行政区域进行用水总量控制,确定取水许可量和年度计划,并强化用水单位的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超采。(市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加强工业节水工作

  1.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市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经贸委)

  2.突出抓好火电、石油及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8个用水量大的行业节水工作。实施50-70家高耗水企业(单位)节水技改示范项目。(市水利局、经贸委、市政公用事业局、质监局、经贸委)

  3.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实施用水定额考核。(市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局、经贸委、质监局)

  4.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必须进行用水、节水评估,在工程设计中同时提出节水方案,同步建设节水设施。限制和禁止高耗水项目建设。(市水利局、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发改委、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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