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招募无偿献血者工作的通知
(肇府办[2006]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招募无偿献血者工作,确保全市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肇庆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07年招募无偿献血者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履行政府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无偿献血工作的职能,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政府加强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常抓不懈,依法推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做好招募无偿献血者工作,确保本地招募无偿献血者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努力完成2007年招募无偿献血者的任务。2007年,各县(市、区)招募无偿献血者人数安排(见附表《肇庆市2007年招募无偿献血者人数安排表》),以2006年度安排献血人数为基础,除市直增加2000人和广宁县的招募人数有所调整外,其余各县(市、区)的献血人数维持不变。但在临床用血出现紧缺的情况下,由市献血办对全年度用血量超过实际献血总量的县(市、区)追加招募献血者人数,以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各地要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工作,按《肇庆市2007年招募无偿献血者人数安排表》的安排,广泛宣传发动,采取自愿报名、单位安排等方式招募无偿献血者,并将招募无偿献血的人数安排具体落实到每个月,按计划有步骤推进。
三、积极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让更多群众了解无偿献血利国利民、利家利己的重要意义,消除种种疑虑,更新思想观念,增强奉献意识,提高参加无偿献血的自觉性。
四、认真实施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层级工作责任制,依法组织好招募无偿献血者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指定领导分管,落实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级抓落实,确保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