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经开委发〔2007〕58号)
礼嘉镇,鸳鸯街道,翠云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派驻机构:
最近,我市部分地区受大旱之后降雨影响,发生多起地质灾害,彭水、巴南、酉阳、万州发生多起公路边坡跨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万州尖峰岭、塘角村、奉节狮子包等地也发生多起地质灾害险情。5月24日,彭水县城汉葭镇发生山体滑坡,造成两栋房屋被淹埋,4人失踪的严重地质灾害。为落实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委会在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经开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上已印发了《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2007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渝经开委发[2007]32号)和《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渝经开委发[2007]33号),转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99号),对相关部门防治地质灾害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渝委办[2007]7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我市地质灾害管理有关规定,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部门、镇街、村组(居委会)层层有人抓,国土房管、建设(规划)、交通、市政、水利、工业生产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具体责任人任务明确,工作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按照国家和我市及管委会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经开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包括:落实抢险救援指挥部有关应急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质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管委会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国土房管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包括:组织、协调影响居民住房地质灾害的防治;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作好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指导相关部门承担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防治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