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和启动新修定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6月1日 实施日期:2007年6月1日)废止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部新区经开园2007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经开委发〔2007〕32号)
现将《北部新区经开园2007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北部新区经开园2007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抓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经开园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二、成立以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谢克毅同志任组长,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局长牟跃进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礼嘉镇政府、鸳鸯街道办事处、翠云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安监局、市政局、建设局、社发局、财政局、交通局、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开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值班电话和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长马上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在1小时内迅速奔赴现场(外地出差除外,在重庆主城区外其他地方出差的应在8小时内赶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该地区险情发生情况组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区内紧急状态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在非紧急状态下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演习等工作。办公室与经开园国土房管局分局合署办公,由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张晓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7465935、67463231、6746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