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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2.提高深圳服务业接待能力,进一步完善生活性配套设施,年内安排14.3公顷用地用于酒店、幼儿园和停车场(库)的建设(详见附表5)。
  3.配合全市过境货运交通的重新组织以及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投入使用和深惠路改造工程的推进,年内安排8座加油(气)站用地,总计5.85公顷(详见附表5)。
  第十二条 产业用地计划。
  1.贯彻落实国发31号文,年内产业用地供应量控制在480公顷以内,引导存量用地消化100公顷,切实推动产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
  2.实施《深圳市工业布局研究与规划》,合理引导产业空间集聚,年内高新产业带内安排工业用地250公顷,产业集聚基地内安排工业用地125公顷,出让地块优先安排在计划确定的“产业引导区”内,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在总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各高新园区、各产业集聚基地的用地指标可在计划指标15%的范围内上下浮动(详见附表6,附表7)。
  3.实施《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策略研究与空间规划》,年内安排仓储用地80公顷,优先保障前海湾物流园区、盐田港物流园区(含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园区、机场物流园区的用地需求,稳步推进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改造和龙华、大铲湾物流园区的建设,完成宝安、龙岗两个区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前期研究工作。
  4.另安排125公顷机动指标,保障上述园区外高新技术、金融、文化、食品安全等各类产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 公共配套设施计划。
  1.全面落实市委《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要求,加大政府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应力度,通过重大公共设施和各类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教育、医疗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
  2.文化设施:落实“文化立市”战略,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配套,年内安排市现代艺术馆、宝安区演艺中心等13个项目的用地(详见附表8)。
  3.教育设施: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教育设施供应力度,缓解人口增长带来的学位紧张问题,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年内安排市第九高级中学、西乡碧海小学等36项教育设施项目用地(详见附表8)。
  4.科研设施:为推进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年内安排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人工影响天气基地等6项科研设施项目用地(详见附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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