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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颁发《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4:
《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一、名称:北京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学校名称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符合学校章程规定)
  二、地址: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三、负责人:校长姓名。(经审批机关核准,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四、办学类型:填写职业(工种)名称和培训层次。(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开办的职业(工种)名称和培训层次。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规范名称填写。例如:高级美容师、美发师;中级美容师、美发师等 )
  五、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在办学许可证副本的办学类型后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六、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七、有效期:二年,由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之日起计算。
  八、发证机关:即审批机关,要求写全称。
  九、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北京市行政区域代码,其中1-2位数为市级代码(11),3-4位数为区县代码,5-6位数为年份,第7位数为批准的培训层次代码,“1”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3”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4”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5”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6”为职业技能培训。第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十、《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化,发证机关应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十一、区县代码:
  东城区01  西城区02 崇文区03  宣武区04
  朝阳区05 丰台区06 石景山区07 海淀区08
  门头沟区09 房山区11 通州区12 顺义区13
  昌平区14  大兴区15 怀柔区16 平谷区17
  密云县28  延庆县29

  附件5: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变更(延续)审批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学校名称:
  法定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

┌───────────┬──────────────┬──────────────┐
│  变更(延续)项目  │   ()变更()延续前   │   ()变更()延续后   │
├───────────┼──────────────┼──────────────┤
│    学校名称    │              │              │
├───────────┼──────────────┼──────────────┤
│    地 址     │              │              │
│  (限本区域变更)  │              │              │
├───────────┼──────────────┼──────────────┤
│    举办者    │              │              │
├───────────┼──────────────┼──────────────┤
│     校长     │              │              │
├───────────┼──────────────┼──────────────┤
│   办学许可证   │              │              │
│    有效期    │              │              │
├───────────┼──────────────┴──────────────┤
│   申请变更原因   │                             │
└───────────┴─────────────────────────────┘


┌──────────────┬─────────────────────────┐
│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                         │
│     策机构意见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              │                         │
│              │                盖 章       │
│              │      签 字:       年 月 日      │
├──────┬───────┼─────────────────────────┤
│区县劳动和社│ 经办人意见 │                         │
│会保障局意见│       │                         │
│      │       │      签 字:      年 月 日      │
│      ├───────┼─────────────────────────┤
│      │   审核   │                         │
│      │   意见   │                         │
│      │       │        签 字:              │
│      │       │            年 月 日          │
│      ├───────┼─────────────────────────┤
│      │ 审批人意见 │                         │
│      │       │                盖章       │
│      │       │      签 字: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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