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在完成政府指令性经济社会目标的同时,全市经营性国有净资产总量达230亿元以上,其中,市属经营性国有净资产140亿元以上,市(县)、区国有(集体)经营性资产90亿元以上;其中到2007年,国有净资产总量达205亿元以上,市属及市(县)、区分别为120亿元和85亿元以上。形成总资产规模超600亿元、净资产规模超60亿元、年实现利润超6亿元企业1家,资产规模超200亿元、净资产规模超30亿元、年利润超5亿元企业1家。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增长水平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同步增长。
进一步发挥国有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分拆上市、招商引资等途径融资超过50亿元,其中到2007年融资额达25亿元以上;各授权企业集团拥有1家以上上市公司或引进增量的合资公司,其中到2007年,50%以上授权企业集团拥有上市公司。完成威孚股份、华光股份、庆丰股份、太极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恢复融资功能。
各授权企业集团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生产型国有企业用于科技研发的经费占总销售额的5%以上,其中2007年占3.5%左右。
(二)布局结构调整目标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一是全市95%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其中到2007年国有经济集聚度达到85%,在企业内部,将国有资产集中到制造业中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核心、主营业务以及现代服务业中的新兴产业、高附加值经营业务;二是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中已改制企业中保留的国有股权全部退出,其中到2007年降到5%以下。着力形成四大板块,即制造业高端(高新技术企业)板块、现代服务业高增值板块、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板块、政府项目投融资平台板块。
优化国有经济产权结构。一是除承担投融资任务和国有资产营运平台实行国有独资外,其他的企业均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到2006年,市属授权企业所属子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率达到100%。二是企业集团内的资产实行“内部收缩”,剥离与主业无关的辅业,缩短投资管理链条,将集团管理链条控制在三级以内。三是增强国有资本对其他社会资本的控制力,实现支配社会资本350亿元以上。
优化国有经济空间布局。到2007年,市属国有生产型企业按照全市三年布局调整规划要求,全部集中到工业园区;各市(县)、区经营性国有资本85%以上集中到基础设施以及为开发区服务与配套的投融资平台中,其余集中到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中心、核心主业中。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