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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无锡市“十一五”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是坚持主导性原则。坚持出资人主导,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好国有经济在我市国民经济中的引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通过对在我市经济发展中起主导和引导作用的重要产业的控制和发展,发挥国有资本对竞争性产业中非国有经济力量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以及其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物质环境所产生的带动作用。

  三是坚持规模性原则。要努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在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产业集群建设,着力扶持和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国有经济对我市经济的引导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坚持流动性原则。要努力促进和加快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在坚持全市国有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打破条块分割,在更大、更广范围内推进资产重组,特别是要注重加强与中央企业及省内外国有企业的重组和合作,加快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向股权形态的转换,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是坚持创新性原则。要努力建立促进国有经济调整与发展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进企业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着力加强自主创新;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资本能够在相应的领域或产业中进退有序和顺畅;通过依托新的机制的建立,使对存量国有资产的不断调整和增量国有资产在相关行业和领域的进入,从一开始就具有自我调整和优化功能。

  六是坚持有序性原则。要在调整和发展中,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三级监督管理体系的有序和监管方式的有序,统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有序,国有资本流动交易的有序,国有企业自身调整和发展的有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社会的稳定。

  二、目标任务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全市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国有经济得到健康发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运行良好,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功能,加大国有资产集聚力度,保持国有资产总量的稳步增长,发挥国有经济的导向和调控作用,提高国有资产营运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经济中心城市的综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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