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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无锡市“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体系

  1.形成多层次的研发体系。一是形成多层次的研发支撑体系,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院所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形成与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研发支撑体系;二是形成应用技术的支撑体系,主要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技术中心,实现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三是形成重点学科支撑体系,充分发挥重点学科、重点产业化基地等对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学科和人才支撑作用。

  2.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加强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的核心技术能力,在整体上提升我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技术中心,骨干大型企业集团要力争建立高层次、专业性的省或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中心,提高技术吸收和创新能力,实现二次创新;鼓励骨干大型企业集团兼并收购国内外技术团队和科研平台等,以国际合作方式进行技术创新;促进应用型研究所与企业集团间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在锡的国家和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通过发挥各自优势,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

  3.培育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创新体系。选择一批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作为样本企业,重点跟踪、支持和服务;每年推进一批民营企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加大对市场前景好、技术能级高、人力资源丰富、管理到位的样本企业的政策支持;研究推动民营中小企业技术水平和能级提高的政策措施,支持微、特、精、专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发现和支持一批使用新技术、引领市场、成长性强的企业快速壮大。

  4.培育百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金,大力培育百家科技创新型企业。重大计划专项资金主要引导科技创新型企业研发资金的投入,支持技术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的关键性技术的攻关及产业化,鼓励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创建有特色的专业性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发明专利的产业化项目等;建立奖励制度,经认定的创新型科技企业,优先落实各级优惠政策,市各类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

  5.培育重大高新技术创新源。运用利益机制,通过有效的产学研合作,实现企业高新技术源由外生性为主向内生性为主的转变,在“技术轨道”的切换中获得技术创新的后发优势。鼓励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专长技术,进而再创新,通过集成自主技术与消化再创新技术,实施技术追赶战略;支持企业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整合核心竞争力要素,使重大技术创新源内生化,形成具有专业特色与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摆脱技术源依赖性过大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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