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安排3.5亿元支持苏北地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1.安排专项资金7.3亿元,重点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安排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1.1亿元,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分段分档给予补助;分别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和1000万元,重点对苏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给予扶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500万元,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和血防重点地区农村改厕给予补助。
12.继续对苏北等困难市县养老保险基金给予补助,会同省劳动保障厅进一步完善省对困难市县养老保险的补助机制,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13.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对包括苏北地区在内的经济薄弱地区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金补助。
14.安排专项资金1.5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苏北5市乡镇敬老院建设,确保2007年全省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15.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实际发生并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给予50%的补助;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补助;对苏北5市符合规定的小额担保贷款损失代偿及微利项目贴息分别给予60%和100%补助。
16.继续对苏北离休干部“两费”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财力补助;对苏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医保安排转移支付1.66亿元。
17.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对苏北地区和其他地区财政困难县实施免收中小学学杂费政策给予补助;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向苏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
18.安排专项资金3.46亿元,重点支持苏北地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安排专款6000万元,支持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
19.安排1.4亿元职教助学金,资助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7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20.安排专项资金,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无房及面积不达标乡镇文化站建设、县级党校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给予补助;安排2800万元和3000万元,对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和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分别给予补助;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苏北发展急需人才的培养和人才引进工程。
21.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给予补助;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给予经费补助。
22.在分配中央及省财政下达的政法补助项目专款时,重点向苏北地区倾斜。
省人事厅:
1.实施《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苏北五市引进急需人才专业目录》,为苏北地区引才、选才、用才、留才创造条件。
2.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大学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支援服务苏北计划的有关工作。选择部分职位招录在苏北基层工作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3.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赴苏北地区举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培训计划,举办10-15个高研班,培训苏北地区科技人员2000人左右。
4.加大对苏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向国家人事部申请2-3个国家级的高研班。
5.依托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的优质培训资源,为苏北地区培养高技能人才2000名;举办技师培训班10,培训技师350名。
6.在苏北开展科技项目对接活动,引进科技项目,为30-40家企业聘请发展技术顾问。在苏北5市各增设1个博士后工作站。
省劳动保障厅:
1.指导苏北5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34万人以上,其中新增农村劳务输出23万人,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15万人,对口挂钩交流劳动力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