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清理市区闲置土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06〕30号)
各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查清我市市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做好回收闲置土地的工作,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清理市区闲置土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湛江市清理市区闲置土地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和查清我市市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加大回收闲置土地的工作力度,做好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确保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清理市区闲置土地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湛江市清理市区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陈耀光市长担任组长,潘那生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城市规划局、市法制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国资委、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等单位的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作为清理市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杜林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伟杰、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主任江向阳和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陈辉担任,办公室成员主要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分为四个清理工作小组:第一组负责赤坎区、麻章区清理工作;第二组负责霞山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清理工作;第三组负责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坡头区清理工作;第四组为综合组,主要负责材料汇总、统计、审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对清理市区闲置土地办公室上报的闲置土地处置和回收方案进行审定,并指导办公室开展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是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全面查清市区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拟出闲置土地的处置和回收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